為了進一步充實審判力量,加大人才引進力度,改善法院法官助理隊伍結構,更好地服務和保障海南自由貿易區(港)建設,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擇優選調法官助理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名額
法官助理8名。
二、公開選調范圍
全國范圍內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不含海南省法院、檢察院系統)現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三、公開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審判紀律,忠誠干凈擔當。
(二)具有良好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三)已經公務員登記,現具備中央政法專項編制公務員身份,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層工作經歷。
(四)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五)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類)。如現任為員額法官的,選調后任命為法官助理,工作表現突出的,在員額法官選任上給予優先考慮。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法學類專業以上學歷,并取得法學學士以上學位。
(七)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九)參加公開選調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如有約定服務年限的考生,還應經上級人事主管機關同意方可報考。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所涉及基層工作經歷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9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優先考慮:
1.獲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
2.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涉外法律專業;
3.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以上;
4.受到地級市及以上黨委政府或法院、檢察院系統表彰。
(十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以及天涯法律網、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郵寄材料或網上提交材料報名方式進行。登陸天涯法律網“綜合公告”欄或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本院公告”欄下載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助理報名表。
2.報名時間:自2019年3月11日8:00起至3月29日18:00止。
3.現場報名地址:考生帶資料到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鎮伏波東路(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703室)現場報名;郵寄地址:考生通過特快專遞將資料郵寄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鎮伏波東路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郵政編碼為571700,信封注明:公開選調;網上報名地址:考生將報名資料(掃描件)上傳至郵箱406235702@qq.com,郵件名稱注明“公開選調+姓名”。
4.報名所須資料:
(1)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法官助理報名表;
(2)個人自薦材料(含本人基本情況、工作簡歷、重要工作成果、受贊譽情況等);
(3)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類)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5)單位出具同意參加公開選調的證明;
(6)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4張。
(三)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的考生按規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郵寄或網上報名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需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方能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參加公開選調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集中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公開選調開考比例為1:1.5,經資格審查,報名人數達不到要求的,按規定核減公開選調計劃。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儀容儀表、專業素養、分析判斷、計劃決策、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學習創新、語言表達、應變控制等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末位得分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公開選調名額數與考察人數1:1的比例差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可以進行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按公開選調職位的職責和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若有考生體檢不合格或組織考察不合格,根據情況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六)確定人選和公示
綜合考慮人選的考察情況和人崗相適度等因素,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天涯法律網、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對擬調入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入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認真受理群眾檢舉、申訴和控告,并嚴格按照管理權限和相關規定處理。對考生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的行為,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六、其他事項
1.選調人員原有職務不保留,職級調入后按相關政策和職數規定重新認定,最低服務期限為五年。
2.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0898-23880201,0898-23880917(傳真)
監督舉報電話:0898-23880261
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3月4日
來源:
http://www.hkca.gov.cn/detail-3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