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起草了《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達工作檢察建議書》
“加強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最高檢第六檢察廳廳長元明2月24日表示,“堅持從裁判結果監督向訴訟過程監督延伸,從實體違法監督向程序違法監督拓展?!?/p>
當日,元明接受記者采訪,介紹了2018年民事檢察工作。
據他介紹,2018年,民事行政檢察廳對全國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部門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針對法院民事公告送達案件的監督情況進行調研與總結,起草了《關于民事公告送達案件檢察監督情況的報告》以及《人民法院民事公告送達工作檢察建議書》。
“該檢察建議書是最高檢在民事訴訟監督領域探索檢察建議監督、在審判程序違法監督領域探索類案監督的一次創新性實踐?!?/p>
在加強民事執行監督方面,2018年3月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民事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重點監督民事行政非訴法律文書執行中的違法情形,并以此為切入點,加強對虛假仲裁和違法公證的監督。
最高檢帶頭落實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制度,2018年6月,張軍檢察長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次與分管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副檢察長一同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參與討論一起民事抗訴案件并發表意見。
元明透露,2018年1至8月,各級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列席審委會討論民事案件385件次,“通過列席并參加案件討論,檢法兩家在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裁判標準、監督重點等方面達成了更多的共識?!?/p>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